實踐大學
建築職人學士學位學程
入學管道錄取標準
-
個人申請
113學年度個人申請錄取標準
實踐大學建築職人學士學位學程(臺北校區)
學測參採
國文
113年
入學方式
第一階段:學測(術科)檢定篩選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備註:通過第一階段學科(術科)檢定標準,才能申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招生人數
26
一般生
無
離島生
1
原住民
T招生人數-願景計畫
無
第一階段
預計甄試人數
78
學測成績檢定標準
底標
國文
學測篩選倍率
3
國文
第二階段
指定項目甄試
審查資料項目
F K M N
多元表現
O P Q
學習歷程自述
審查資料項目代碼對照表
A.修課紀錄 B.書面報告 C.實作作品 D.自然科學領域探究與實作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E.社會領域探究活動成果,或特殊類型班級之相關課程學習成果 F.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 G.社團活動經驗 H.擔任幹部經驗 I.服務學習經驗 J.競賽表現 K.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 L.檢定證照 M.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N.多元表現綜整心得 O.高中學習歷程反思 P.就讀動機 Q.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R.(校系自行輸入限10字) S.(校系自行輸入限10字) T.(校系自行輸入限10字)
同分參酌順序
比序1
面試
比序2
審查資料
比序3
學測國文級分
超額篩選
方式1
學測國文級分
重要時程
備審資料收件截止日
2024
5/8
甄試日期
2024
5/17、5/19
甄試費用
1100元
甄選結果公告日
2024
5/30
*繁星推薦、個人申請、考試分發的檢定標準若同時有數學A和數學B,則只要一科達到標準,即表通過。*系註冊率以日間四年制學士班為主。 *以上內容請依官方公布之最新資料為準。若有錯誤,歡迎惠賜更正與指教。
-
考試分發
113學年度考試分發錄取標準
實踐大學建築職人學士學位學程(臺北校區)
學測參採
--
112年
國文、社會
113年
入學方式
採計學測、分科測驗、術科成績3至5科後分發。學測包括國、英、數A、數B、社會、自然;分科測驗包括數甲、歷、地、公、物、化、生。考生可自由選考。
回流總名額
▲113年7月29日起,將依據考試分發委員會公布數據陸續更新。
▲回流總名額=個人申請、繁星推薦等管道未招滿之名額,將納入考試分發名額中。採計科目及加權
2
學測國文
1
學測社會
1
分科測驗地理
同分參酌順序
比序1
國文
比序2
社會
比序3
地理
112年最低錄取分數
-----
一般生
-----
原住民
-----
退伍軍人
-----
僑生
-----
蒙藏生
-----
外派子女
*繁星推薦、個人申請、考試分發的檢定標準若同時有數學A和數學B,則只要一科達到標準,即表通過。*系註冊率以日間四年制學士班為主。 *以上內容請依官方公布之最新資料為準。若有錯誤,歡迎惠賜更正與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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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星推薦
113學年度繁星推薦錄取標準
實踐大學建築職人學士學位學程(臺北校區)
學測參採
國文、社會
113年
入學方式
第一階段:學測或術科檢定
第二階段:以高一、高二在校學業成績、單科學業成績、術科成績或學測成績進行比序
備註:申請醫學系之學生在比序之後,還須面試通過才算錄取學群類別
第2類學群
在校學業排名
前50%
招生人數
8
一般生
1
外加名額
第一階段
學測成績檢定標準
底標
國文
第二階段
比序項目
比序1
在校學業
比序2
國語文學業
比序3
地理學業
比序4
歷史學業
比序5
學測國文
比序6
學測社會
比序7
英語文學業
*繁星推薦、個人申請、考試分發的檢定標準若同時有數學A和數學B,則只要一科達到標準,即表通過。*系註冊率以日間四年制學士班為主。 *以上內容請依官方公布之最新資料為準。若有錯誤,歡迎惠賜更正與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