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個人申請】師培公費讀大學8校16名額 收藏
大學問編輯部 2019-12-17 國立清華大學 ,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 國立東華大學 , 個人申請 , 國立臺南大學 , 國立臺東大學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 臺北市立大學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師資培育公費生就學期間享公費待遇,畢業後需分發至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履行服務義務,違者需退還所領之公費。此外,就學期間也須維持學業成績和達到輔導時數,否則會喪失公費資格。
109個人申請:師培公費生名額
享公費待遇4年,履行服務義務6年
師資培育公費生於就讀期間可享公費待遇4年,畢業並取得合格教師後,需分發至規定縣市地區學校服務至少6年。若公費生畢業分發任教後未依規定年限連續服務滿3年,則需償還已領的全部公費;若已連續服務3年以上但未滿應服務年數,則依其未服務之年月數比例償還已領的公費。此外,請特別留意以下情況將會喪失公費待遇:
1.學業總平均成績連續二學期未達班級排名前30%(但成績達80分以上,不在此限)。
2.曾受申誡處分三次以上或記過以上處分。
3.畢業前未取得符合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learning,teaching, assessment)B1級以上英語相關考試檢定及格證書(但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公費生取得 A2 級以上英語相關考試檢定及格證書,不在此限)。
4.每學年義務輔導學習弱勢、經濟弱勢或區域弱勢學生課業,未達72小時。
5.畢業前未通過教學演示。
6.畢業前未符合中央、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教育專業知能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