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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技優甄審】6/30放榜,留意報到時間 收藏
大學問編輯部 2021-06-27 技優甄審
★110「技優甄審」放榜,利用大學問「快速查榜」查詢。
110學年度「技優甄審」的分發結果將於110年6月30日上午10點起公告於「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技優入學」網站上。考生進入後請點選右上方的「考生作業系統」,進入頁面後往下拉,選擇「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結果」,即可查詢,也可依學校查看榜單。
報到通知書會由錄取學校以掛號寄給錄取考生。請考生留意信件收取。錄取生請依錄取學校規定的時間與方式,攜帶「學歷(力)證件」、「身分證」、「獲獎證明」或「技術士證」等正本資料辦理報到,逾期未報到者,入學資格將被取消。
分發結果複查
考生若對分發結果有疑義,可向招生委員會申請複查。【時間】:110年7月1日12:00前。
【方式】:填妥「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結果複查申請表」,並連同「就讀志願表」,在期限內傳真至招生委員會(傳真號碼:02-27735633),並以電話確認是否已收到傳真。(聯絡電話:02-2772-5333分機213、214、215)
【注意】:申請分發結果複查以一次為限,逾期不受理。招生委員會將複查結果以電話或書面方式回覆。
放棄入學資格
獲分發且已報到的錄取生若想參加110「統測分發」或其他學校的入學招生,必須在期限內向已報到學校聲明放棄「技優甄審」的錄取資格。【期限】:110年7月8日12:00前(以郵戳為憑)。
【方式】:填妥「已報到錄取生放棄錄取聲明書」,並經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簽名或蓋章後,傳真至已報到的錄取學校聲明放棄錄取資格,並以電話確認傳真是否收到。(請參閱:簡章附錄十三、甄審學校代碼暨地址、電話、傳真一覽表)
【注意】:若未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則不能參加110「統測分發」或其他學校的入學招生。若同時獲得110「四技甄選」和「技優保送」的錄取資格,則只能擇一辦理報到。